要结合
行政许可法的实施,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审批的项目、审批的要求、审批的程序和审批服务的承诺必须在今年新开通的“中国浙江”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并根据清理情况及时予以更新,条件成熟的部门可以试行网上审批。
三、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积极推进行政管理方式创新。在继续加强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要重点完善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特别是要建立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今年要完成《加快推进我省行政应急机制建设,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公共危机的能力》重点课题研究工作,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好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的总预案和重点预案,有效地预防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的负面效应,为打造“平安浙江”创造良好的条件。
要逐步完善集中统一的公共财政体制,逐步实现规范的部门预算,统筹安排和规范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理顺省与县市的财政税收关系。
要进一步改革行政管理方式,充分运用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管理等手段,充分发挥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方式的作用。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自主解决、市场竞争机制能够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组织通过自律能够解决的问题,行政机关可以不通过行政管理的手段去解决,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要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扩大政府网上办公的范围,实现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要研究制订《浙江省政务公开办法》,实行政务公开,增强行政管理透明度。今年要在省交通厅、卫生厅、国土资源厅等部门进行深化政务公开试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外,公众有权查阅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便利条件。
四、严格规范行政行为,依法解决社会矛盾。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告知制度和听证制度,凡作出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不利的行政决定,都要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对重大事项,应当组织听证。属于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范围的事项,必须在作出行政决定时说明理由。要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考评制度,各部门实施行政执法的证据材料、执法文书等应当立卷归档,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对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调处的民事纠纷,各部门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调处;调处达不成协议的,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权利救济渠道。要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切实保障信访人、举报人的权利。对可以通过复议、诉讼等法律程序解决的信访事项,要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