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
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
(浙政办发明电[2004]71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4]2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根据省政府领导的意见,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地要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坚决做到令行禁止,自觉维护中央宏观调控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二、要严格按照《通知》的各项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确保治理整顿工作的成效。对清理检查出来的问题,必须限期整改并依法处理。
三、各级国土资源管理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严格土地管理,组织强有力的力量,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当前,要着重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法违规的行为,切实做到查事与查人相结合,教育广大干部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