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关于选派第二批科技特派员赴欠发达乡镇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
省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关于选派第二批科技
特派员赴欠发达乡镇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委办[2004]17号)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省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关于选派第二批科技特派员赴欠发达乡镇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4年3月16日

关于选派第二批科技特派员赴欠发达乡镇工作的实施方案

(省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 2004年3月6日)



  向欠发达乡镇派遣科技特派员,是省委、省政府实施“八八战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大举措。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浙委[2004]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向欠发达乡镇派遣科技特派员的通知》(浙政办发[2003]1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施科技特派员工作一年来的情况,对2004年派遣第二批科技特派员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科技特派员的选派
  (一)选派范围。从涉农高校、科研院所中选派100名科技工作者(详细名额分配计划见附表),派遣到首批科技特派员所驻乡镇。
  (二)条件要求。对农业、农村和农民怀有深厚的感情,志愿到欠发达乡镇与农民群众共同创业;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愿意连选连派的首批科技特派员优先选派,个别因专业不对口或年龄偏大等原因不能连派的,由派出单位作出相应调整。
  (三)服务时间。原则上为3年,派出单位固定,具体派出人员可一年一轮换,建议保持相对稳定。根据科技特派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科技特派员可以根据农时季节、实施项目需要和当地实际,灵活掌握在基层的服务时间,努力做到科学研究和服务基层两不误。
  二、科技特派员的主要任务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