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专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是高层次人才队伍的后备力量。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是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现代新昆明提供坚强人才保证的具体措施。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不仅是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也是一项事关全局的政治问题。
各级政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从加快现代新昆明建设出发,充分认识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意义,高度重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工作的总体部署之中,认真研究,统筹规划。既要立足当前,下大力气解决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着眼长远,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长效机制。要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保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使大中专毕业生平稳就业。
三、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大中专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加大对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积极宣传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成功经验以及地方和用人单位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努力吸纳毕业生的典型。大力宣传毕业生到基层、到艰苦行业工作的精神风貌以及成功创业的先进事迹,在社会上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大中专毕业生顺利就业创造条件、铺平道路。
各级人事、人才服务机构要加强与大中专院校的联系,主动向学校及学生介绍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人事人才政策,引导和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主动到基层、生产一线和非公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更好地发挥自身特长,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多作贡献。
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切实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相互协调,通力合作,努力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一)努力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质量。凡国家统招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愿到我市就业的,各级人才服务中心都要积极为其办理人事档案管理、落户等手续。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窗口要进一步完善服务手段,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积极为毕业生办理登记报到、就业手续,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择业信息登记、就业推荐、人事代理、代办社会保险等“一条龙服务”,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毕业生要为其出具相关证明。公安部门要积极做好毕业生落户工作。各级人事部门和人才服务机构要注意掌握就业困难毕业生的情况,对父母双方均失业,家庭生活标准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或有其他特殊困难的毕业生,优先做好就业推荐工作。有关部门要采取措施,切实保障毕业生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