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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扩大与促进就业民心工程操作方案》的通知

  1.2005年底前,全市每年培训1000名创业带头人,其中省级创业培训示范点每年培训不少于500人,培训合格率达80%以上,成功创业达40%以上。
  2.2005年底前,全市职业技能培训规模达25万人,培训后有就业愿望人员就业率达60%以上。
  3.每年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5万人,培训后有就业愿望人员就业率达60%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继续完善就业管理和服务。
  2004年底前,市、区(县级市)、街(镇)就业服务机构要达到“一站式”和“一条龙”就业服务条件,做到“五个统一”(市场形象、服务窗口、服务功能设置、服务理念和服务公约、宣传统一),“六个到位”(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到位)。这项工作由市劳动社保局、市财政局负责检查和督促落实;各区、县级市劳动社保局、财政局负责具体落实。
  (二)明确机构设置并落实经费来源。
  1.各级政府批准设立的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的经费来源,由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就业办)牵头,会同市编办、市劳动社保局、市财政局协调各区、县级市研究解决。
  2.各级政府批准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经费来源,由市就业办牵头,会同市编办、市劳动社保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组成协调小组研究解决。
  3.强化街道社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机构的就业服务功能,“两个中心”的劳动保障服务专职人员的编制和经费问题,由市就业办牵头,会同市编办、市劳动社保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协调各区、县级市落实。
  4.2004年底前,在白云区、增城市、从化市各选4个较大的村(居)委会进行试点,建立村(居)委会劳动保障服务工作站,2005年逐步推广。这项工作由市就业办牵头,会同市劳动社保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协调各区、县级市抓落实。
  (三)抓好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建设。
  1.继续完善医保、社保和劳动力市场三个网络系统的服务、管理功能。2004年底前基本完成劳动就业系统的软件开发并投入运行。这项工作由市劳动社保局会同市财政局落实。
  2.2004年7月底前,在劳动保障网络系统增加本市户籍农村富余劳动力、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和外来劳动力的就业服务和管理功能。这项工作由市劳动社保局、市人事局负责,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统计局协同落实。
  (四)抓好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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