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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发展资本市场若干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进一步发展资本市场若干意见的通知
(浙政办发[2004]67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发展资本市场的若干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0四年八月三日

关于进一步发展资本市场的若干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 2004年6月9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八八战略”,促进我省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发展我省资本市场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资本市场的战略意义
  发展资本市场,是党中央、国务院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决策,是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有利于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扩大直接融资比例,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国有资本的有进有退,实现国有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有利于推动投资体制改革,实现社会资金集聚和民营经济二次飞跃,对保持我省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我省发展资本市场的主要任务是:充分利用境内外证券市场,努力打造证券强省;构建统一互联、流转顺畅的区域性产权交易平台;完善多元化资本市场投资主体;稳步推进金融改革,进一步完善金融体系;形成有利于市场创新、协调发展、监管有效的资本市场发展环境。
  二、建立健全资本市场平台
  大力培育证券期货市场的交易主体。积极为主板市场、中小企业板市场和海外证券市场储备、输送不同类型的优质公司;规范上市公司非流通法人股的转让行为,为上市公司结构优化提供优质服务;推荐、培育一批业绩优良、成长性好的发债公司,并做好相关监管工作。充分利用期货交易市场相关期货品种,支持企业套期保值、规避因生产资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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