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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04年度县级信息直报点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自治区
人民政府办公厅2004年度县级信息直报点的通知
(新政办发[2004]44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2003年度全区县级信息直报点信息报送考核结果,我们征求了部分地州市办公室(厅)意见,对2003年度县级信息直报点进行了部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2004年度县级直报点名单通知如下。请你们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县级直报点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县级直报点的工作指导,督促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附件: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04年度县级信息直报点

                         二00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04年度县级信息直报点


  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市公安局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
        乌鲁木齐市沙区
        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乌鲁木齐市发改委
  伊犁州:伊宁市
      伊宁县
      霍城县
      特克斯县
  塔城地区:乌苏市
       额敏县
       和丰县
  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
        富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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