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权限内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变更合作办学者及住所、法定代表人、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的核准
适用依据:国务院《
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372号令)第
四十三条
7.权限内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聘任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的核准
适用依据:国务院《
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372号令)第
二十五条第二款
十、环保局(共12项)
1.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适用依据:《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
二十二条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含试生产的审查)
适用依据:《
环境保护法》第
二十六条;国务院《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253号令)第
二十条
3.权限内拆除或者闲置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审批
适用依据:《
环境保护法》第
二十六条
4.权限内核发排污许可证(含临时排污许可证)
适用依据:《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十五条;国务院《
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284号令)第
十条
5.排污申报登记
适用依据:《
环境保护法》第
二十七条
6.限期治理项目的验收适用依据:国务院《
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284号令)第
十六条
7.权限内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电石气、电炉法黄磷尾气、有机烃类尾气的审批
适用依据:《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三十七条
8.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许可
适用依据:《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二十三条
9.权限内核发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单位的经营许可证
适用依据:《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四十九条
10.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加速器、中子发生器以及含放射源的射线装置以及开发利用伴生放射性矿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适用依据:《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
二十九条、第
三十四条
11.权限内核发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经营许可证
适用依据:国务院《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380号令)第
二十二条
12.权限内污染物种类、数量的核定
适用依据:国务院《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369号令)第
六条
十一、药品监督管理局(共16项)
1.权限内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适用依据:《
药品管理法》第
十四条;国务院《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60号令)第
十一条、第
十二条、第
十七条
2.权限内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审批
适用依据:国务院《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60号令)第
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