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号表示新职业,?* 号为该职业编码下的工种
附件5:
技师、高级技师资格鉴定机构设置标准
为配合技师资格社会化考评,做好职业技能鉴定所认定工作,根据
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部发(1993)134号)和本市有关规定,依据相关职业《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本标准。
一、举办单位
申请举办技师、高级技师资格鉴定的单位,应当具有独立的事业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职业高级鉴定资格的本市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当具有行业优势、具备自有实操鉴定场地和设备。技师、高级技师资格鉴定机构认定应符合本市鉴定机构发展布局和规划。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认定相应职业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鉴定所。
三、人员配置
鉴定所应具有专职的管理人员、工作人员、设备维修人员、财务人员和考务管理人员。每个职业的高级考评员数量应为3-5人,其中自有高级考评员不得少于3人。
上述人员应符合《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资格条件(试行)》规定条件和数量要求。
四、场地、设备的配置:(以下配制按不少于30人/周期的鉴定能力设置)。
(一)场地:
1、办公场地:具备能满足面向社会办理报名、证书手续、进行政策咨询;以及考务管理等业务需求的办公用房,原则不少于2间,每间不少于20平方米。
2、理论鉴定场地:能满足理论鉴定要求,按每人不少于1.3平方米的教室及配套课桌椅,讲台、黑板等设施,有良好的照明和通风条件。
3、实操鉴定场地:能满足30人进行实操鉴定的工位,每个工位占地面积应符合相应职业的实操要求,符合劳保、安全、消防和环保等要求。
(二)仪器设备及辅助用品(注:设备型号可用同类型,但性能必须满足或高于相应职业标准规定的鉴定要求和检测要求)。
1、办公设备:能满足面向社会办理报名、证书手续、进行政策咨询;以及考务管理等业务需求的办公设备、设施。其中,办公自动化设备应与“北京市职业资格工作网考务管理系统”的硬件、软件相匹配;有符合档案管理要求、财务管理要求的必要设备;自备交通工具一台。
2、仪器、设备:能满足相应职业理论、实操鉴定数量、质量要求的仪器、设备。其中,用于实操鉴定的仪器、设备,应满足一次鉴定30人的配置数量。
五、管理制度
鉴定所应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适应鉴定需要的考务管理制度。要公开鉴定工作流程,公布鉴定收费标准和监督举报电话。对于乱考核、乱收费、乱发证以及其他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鉴定资格;并依法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安全保卫制度、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各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考务管理制度包括:鉴定工作规程(报名、收费、鉴定、办证等)、档案管理制度、考评员考务员守则、考场规则。
六、鉴定资料
(一)必备资料:相应职业《国家职业标准》;国家和本市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法规、政策和鉴定规程。
(二)相关资料;相应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培训大纲、授课计划等参考资料。
附件6:
技师、高级技师资格培训专业设置标准
为配合技师资格社会化考评,帮助申报技师、高级技师资格考评的人员,提高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和论文撰写水平,根据相应职业《国家职业标准》,现对申请技师、高级技师资格培训机构的专业设置标准规定如下:
一、具有符合相关《国家职业标准》规定,技师、高级技师配套的培训教材、计划、大纲。技师培训原则使用国家统编教材、行业组织编写的教材或北京市组织编写的教材;论文撰写辅导应统一使用劳动保障部教材办公室组织编写的《技师专业论文撰写指南》。
二、具有与技师、高级技师资格培训相适应的师资队伍。进行理论知识培训和论文撰写的授课教师,必须具备高级讲师、副教授或相当于副高职及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进行操作技能培训的实习指导教师,必须具备高级实习指导教师、高级技师或技师、工程师及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每个职业的理论授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均不少于2人。
三、具有技师专业教学指导研究机构。教研机构应承担市级或国家级统编教材的编写任务;要及时收集、跟踪生产领域中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发展趋势,调整相应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案,保证技师培训的先进性和超前性。
四、具有与技师、高级技师资格培训相适应的理论、实操教学仪器设备和场地。用于教学和实习的仪器、设备,应根据不同职业的培训要求,按学员人数进行配备。实习工厂或实习基地必须配备国内先进技术水平的生产设备(或仿真模拟装置),配齐工、卡、量具。
五、技师、高级技师资格培训机构的首次认定工作,重点在本市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中进行。随着《国家职业标准》的颁布以及技师资格社会化考评工作不断深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资格认定工作,将依据《技师、高级技师资格
培训专业设置标准》,逐步在具备相应职业高级培训资格的培训机构中进行。
附件7:
北京市技师资格考评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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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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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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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等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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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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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日期 │ │ 年│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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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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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性别│ │出生年│ │民族│ │ 贴 ┃
┃ │ │ │ │月 │ │ │ │ 照 ┃
┃ │ │ │ │ │ │ │ │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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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号码│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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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现从事职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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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单位 │ │ 本职业工作 │ │人员类别│ │产业│ ┃
┃ │ │ 年限 │ │ │ │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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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职业资│ │ 取证 │ │核发│ │ 证书编号 │ ┃
┃格等级 │ │ 时间 │ │单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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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口 │ │ 档案所在单位 │ ┃
┃ 所在地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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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 人 学 历 │ 毕业 │ 毕 业 院 校 │ 所学专业 │ 证书编号 ┃
┃ │ 时间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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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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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破格申报 │ │ 破格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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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知识考核│ 考试时间 │级 别 │ 成绩 │ 合格证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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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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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操技能鉴定│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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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 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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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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