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上述项目中的“直径”一词指肿瘤的最长直径。同样,根据医疗保险相关规定,伽玛刀(γ—刀)限在天坛医院使用治疗颅内深部、小的实质性病变(限3cm以下),其中“限3cm以下”指限最长直径在3cm(含)以下的实质性病变。
4、参保人员在一次住院期间,定点医疗机构为其每次输血前均做ABO血型正(反)定型测定,其费用医疗保险基金如何支付?
答:参保人员在一次住院期间内,同一定点医疗机构为其所做的ABO血型正(反)定型测定,医疗保险基金仅支付一次费用。
5、参保人员住院治疗发生的人工血管费用医疗保险基金如何支付?
答:根据基本医疗保险人工器官相关管理规定,参保人员一次住院期间发生的人工血管费用最高按18000元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低于18000元的,按实际发生费用纳入。
6、定点医疗机构在为参保人员实施介入检查、治疗过程中,重复收取同一诊疗项目的费用,医疗保险基金如何支付?
答:参保人员在一次介入检查、治疗过程中,同一诊疗项目(指项目编码以“W0223”开头的导管科项目)医疗保险基金仅支付一次费用。
7、《统一收费标准》中W0207010001“针刺疗法”按4元/人次收费,并说明该项目“包括针灸、快速针灸、耳针、梅花针、电针、毫针、眼针、腕踝针、带管针灸等”,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参保人员病情需要,在一次治疗过程中使用了上述说明所列举的两种针以上的,每种针均收取4元费用,医疗保险基金能否支付?
答:该项目说明中的“包括”指对针刺疗法所包含不同种类的介绍,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参保人员病情需要,使用多种针刺治疗的,按每种针每人次收费4元是合理的,医疗保险基金予以支付。
8、每个年度内的医疗保险费用,超过医疗保险规定的申报时间后申报,医疗保险基金是否支付?
答: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及时申报医疗费用,超出规定时间后申报的,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9、北京市委组织部等五部局《关于我市离休干部在疾病介入诊断和治疗中使用的导管和腔内支架等贵重医用材料报销问题的通知》(京组通[2003]72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离休干部因病情需要,经医院医疗保险(公费医疗)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在疾病介入诊断和治疗中使用的导管和腔内支架等贵重医用材料,符合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报销规定的,按实际发生费用原渠道报销,离休干部本人不负担。其中“介入诊断和治疗”应如何界定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