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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坚持长期引进人才策略,重点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人才
  10、坚持长期引进人才策略。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坚持人才引进与培养并重,积极研究制定中长期人才引进规划和相关政策。协调人才引进机构,形成统一、长效的人才引进服务体系。研究人才紧缺状况,定期发布人才需求目录,为用人单位引才和人才流动提供指南。制定长期引才策略。坚持产业发展聚集人才,构建以高科技、现代物流、金融、旅游、文化和先进制造业为主的产业引才平台。坚持和完善各种引才方式,深化户籍、人事档案、社会保险等制度改革,吸引各类人才落户深圳;对不改变国籍、户籍、身份、行政关系在深工作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给予市民待遇,通过聘用、租赁、咨询、合作和委托等方式,给予优厚报酬,吸引各类人才为深圳提供智力服务。
  11、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采取积极措施,制定鼓励支持政策,引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级各类人才。在大力引进支柱产业、新兴产业人才的同时,重视引进哲学社会科学、城市规划、城市管理、法律、会计、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方面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进一步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集聚人才的作用,对重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根据项目需要提供科研经费支持。鼓励支持企业研发机构以项目引进人才,引进人才的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费用列入生产成本核算。引进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学术技术带头人,不受职称数额等条件的限制。凡调进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取得博士学位或高级技师资格的人才,其配偶、子女、父母均可随迁来深。引进人才凭党委、政府职能部门的调动通知直接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可在本人工作所在地或者住地选择入户。
  加大留学生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重点引进在国际金融机构、跨国公司、国际组织中担任高级职务或拥有高新技术成果的人才,引进国外知名大学有较高学术成就的人才。充分利用高交会、文博会等各类展会和留学生创业园,吸引留学归国人才来深创业。研究制定留学归国人才进入政府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管理办法。设立留学归国人才创业专项资金,市政府每年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用于资助他们在深从事高新技术项目的研究开发。建立国际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完善全市留学归国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留学归国人才创业过程中的实际问题。
  12、创新人才引进方式。加大面向海内外公开选聘政府高级雇员、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国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力度。在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特聘教授、特聘研究员制度。鼓励跨国公司和著名科研机构来深设立总部、研发中心,支持各类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来深设立研究室、实验室、创作室、工作室和技师工作站。鼓励本市企业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等各种形式的研发机构。实施“走出去”战略,在市外设立研究机构或与市外研究机构进行联合项目研究,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种人才资源。支持本市企业在国外设立的分支机构开发利用当地人才资源。运用多种形式到海外招揽人才,做到引进一个用好一个。发挥驻外机构作用,加强与所在地留学生组织、华侨华人专业团体、知名人才中介机构的合作,构筑海外引才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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