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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4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十二)严格执行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期间“三个暂停”要求,加强“暂停”后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和土地利用规划管理,重点清理检查去年以来新上项目尤其是违反产业政策用地情况,整顿违法批地、非法占地行为。继续执行“公开调查、公开处罚、公开追究、公开曝光”制度,从严查处重大土地违法案件。
  三、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其他专项整治行动
  (十三)继续开展“四市一价”专项整治。进一步开展房地产、建材、通信产品和服务市场及价格秩序专项整治,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全面开展汽车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汽车配件等违法犯罪活动。
  (十四)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高监管水平,加强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积极开展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从生产、销售、执法和管理各环节,全面遏止超限超载运输,维持良好的车辆生产、使用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
  (十五)继续开展财税金融领域的市场秩序整治,维护全省经济安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地下钱庄的打击力度,着力开展金融票证违法犯罪行为联合整治行动。继续打击偷税、逃税、骗税、骗汇、走私、制贩假币以及伪造、倒卖、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违法犯罪活动。
  (十六)深入开展以种子、农药及兽用生物制品为重点的打假护农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等农资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深入开展毒鼠强、瘦肉精等专项整治,巩固整治成果。
  (十七)进一步加大对违反产业政策、污染严重以及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装备、生产国家明令淘汰产品企业的查处力度。打击商业欺诈、非法传销等违法活动。继续整顿建筑、旅游、烟草等市场秩序。实施分类监管,规范中介服务行为。
  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努力打造“诚信江苏”新形象
  (十八)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总体规划、分步推进,道德支撑、法律保障”原则,以开展各类诚信活动为基础,以建立健全社会信用法规制度为核心,以建立信用监督体系为切入点,抓住信用信息记录、信用产品使用和失信行为惩戒等环节,逐步健全信用法规制度,逐步提高全社会的信用意识、企业信用管理水平和政府部门公信力。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社会诚信宣传教育的工作意见》,组织开展“共铸诚信展形象,优质服务迎十运”等一系列诚信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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