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继续保持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和医疗器械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严格审批管理,全面实施GMP、GSP和GAP,从源头保证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健全上市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建立药品、医疗器械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积极推进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管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农村药品供应网络。
二、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及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继续抓好土地市场治理整顿
(六)成立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组织制定《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行动计划》,积极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建立跨部门的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行动,打击假冒专利、商标和侵权、盗版等违法行为。
(七)建立与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信息沟通机制,定期与外商投资企业沟通情况,了解其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加以解决。
(八)组织实施“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坚决封堵和查缴各种政治性以及淫秽色情非法出版物,严厉打击走私光盘和侵权盗版行为。认真开展网吧专项整治,加快网吧监控系统建设,坚决取缔“黑网吧”。
(九)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集血液、原料血浆的犯罪行为,集中整治组织他人卖血(浆)或以各种方式胁迫他人卖血(浆)的“血头”、“血霸”,严肃查处单采血浆站手工采集、跨区域采集、超量频繁采集行为和采集无《供血浆证》者血浆的行为。加强对采供血、单采血浆各个环节的日常检查。
(十)加强对血液制品的监管,依法严肃查处血液制品生产单位违法收购原料血浆的行为。加强对采供血(浆)用一次性医疗器械采购、使用、回收、处置全过程管理,切断非法采供血行为和“血头”、“血霸”的工具来源。严肃查处无偿献血中的冒名顶替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采供血液(浆)机构的管理,建立原料血浆采集、血液制品生产年度审核报告制度。
(十一)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进一步深化征地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行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试点,认真开展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费的清欠,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对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遗留问题要限期按要求处理到位。大力推进集约用地,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推广土地投入产出率指标控制制度。加大闲置土地的清理力度。认真贯彻《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