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
32.制定相关政策,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兴办未成年人活动场所。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
33.制定并实施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烈士陵园等省、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向青少年开放计划,对免费开放的场馆实行财政补贴。推出首批免费开放的10家重点场馆。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党史办、省教育厅、省建设厅、省文化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旅游局、省档案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
(六)“环境育人”工程
34.各类大众传媒要在新闻栏目中强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各类报道,宣传先进典型,开展舆论监督,形成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舆论环境。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省广播电视局。
35.省、市党报均应开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专版或专栏,每周不少于一次。其他各类报纸也应围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开设专版或专栏,形成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新华日报社。
36.妇女、少儿、科普类刊物应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重点专栏,加大策划力度,努力办出特色,融思想道德教育于知识性、趣味性之中。
责任单位:团省委、省妇联、省新闻出版局、省科协。
37.省广电总台开设少儿频道,各市广电部门应做好相应的转播落地工作。
责任单位:省广电总台、省广播电视局。
38.省广电总台应加大少儿影视作品的制作和播出力度。拍摄、播放少儿公益广告。利用寒暑假集中播放100部(集)优秀少儿影视剧。筹建动画片工作室,会同省文化产业集团公司、南京艺术学院等单位开发以中国历史文化和传统美德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动漫作品和游戏软件。
责任单位:省广电总台、省文化产业集团公司、南京艺术学院。
39.全省每年出版100种重点少儿读物。江苏少儿出版社少儿教育类选题应占年度图书出版总量的50%,2004年重点推出《诚信故事会》、《中国童话》。其他各类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社也应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读物列为选题和出版的重点。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40.省内影视、戏剧、新闻、图书、音像等作品和公益广告的评奖向未成年人题材倾斜,调动全社会多出优秀少儿作品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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