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
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
(苏发[2004]11号 2004年7月12日)
各市、县(市、区)委,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今年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中央专门召开了全国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胡锦涛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党中央从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江苏“两个率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育新一代江苏人的基础工程。根据中央要求,结合江苏实际,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我省制定了《江苏省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经省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将《行动计划》印发你们。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从自身实际出发,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大力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切实把《行动计划》落到实处。
江苏省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行动计划
(2004年7月12日)
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关系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的“战略工程”,是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的“希望工程”,是涉及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是坚持科学发展观、为实现“两个率先”培育新一代江苏人的“基础工程”。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职责,形成重点突出、分工明确、守土有责、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按照中央8号文件的要求,从江苏实际出发,我省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一个目标”,突出“三个环节”,实施“六大工程”,落实50件实事。即:以培育品德优良、素质全面,具有创业、创新能力的新一代江苏人为目标,以学校、家庭、社会三个关键环节为重点,实施“学校育人”、“团队育人”、“家庭育人”、“活动育人”、“基地育人”、“环境育人”六大工程,落实有利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50件实事,推动思想道德建设贴近未成年人思想实际、生活现实和群体特征,促进广大青少年弘扬民族精神、树立远大理想、规范行为习惯、提高基本素质,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两个率先”提供有力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