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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节能降耗节约用电工作的通知

  二、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强节能降耗节约用电工作
  (一)依法严格限制高耗能行业发展。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严格限制高耗能行业发展,加快全省高能耗小火电机组“以大代小”改造步伐,严禁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中小型燃煤、燃油机组,走低能耗高产出的路子,从根本上提高我省的能源利用效率,力争主要产品单耗从现在起3年内下降5%-10%。省经贸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我省新上项目和技改项目的能耗水平进行监督和检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篇(章)的评估制度,加强对节能设计规范执行情况的核查,对设计院(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篇(章)的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对新上项目和技改项目,要严格执行能耗标准,杜绝高能耗低水平重复建设;加强对新建项目的能效评估,对不符合有关标准的,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加强后评价工作,对投产后达不到标准的,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对污染严重、能耗高、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行业采取限电等措施,淘汰高耗能、污染大的行业,逐步实现产业升级。
  (二)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省经贸委要会同省物价局、广电集团、粤电集团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充分挖掘电力需求侧管理的潜力,切实有效推进我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坚持将负荷调整与节电工作并重,逐步建立我省以提高能效为主要内容的电力需求侧管理长效机制。省物价局等部门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扩大峰谷电价实施范围,调整峰谷电价,进一步提高电网负荷率。省广电集团要按照“先用户自觉错峰、后用户侧强制错峰、最后线路强制错峰”的原则对电力使用进行有效管理,尽可能避免强制性错峰。鼓励企业合理用电,通过技术改造、降低电力消耗以及采用转移负荷技术措施错峰避峰。在电网高峰负荷期间安排高耗能设备检修,生产单位调整周休日,推行可中断负荷、可转移负荷等各种错峰避峰方式。
  (三)采取积极有效节电措施。为进一步缓解电力供应紧张矛盾,各地可结合当地电力供应的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节约照明用电。提倡节约和科学用电,反对浪费。办公时间,尽量采用自然光,少开照明灯,杜绝长明灯;办公室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减少用灯数量;适度控制和尽量缩短酒店、商业大厦以及各景点景观等夜间泛光照明和霓虹灯广告的常开时间;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确保治安的前提下,适度控制道路路灯的开启数量及时间,有条件的地方,要对道路路灯安装调节控制装置,及时合理调整路灯开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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