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增强资本市场中介服务机构综合实力,提高执业水平。
各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鼓励证券中介服务机构在本地开展企业改制上市、债券发行、购并重组、管理层收购、项目融资、资产管理、企业或政府财务顾问等业务。积极支持省内基金公司开展货币市场基金管理业务,争取在我省进行企业年金和社保基金的受托投资管理业务试点。有条件的市可设立证券业扶持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新设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发展。支持证券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融通资金,积极争取省内符合条件的基金公司开展融资试点。要协调有实力的省内外上市公司、国有、民营和外资企业参股控股证券公司或参与设立基金公司,增强证券经营机构的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财政、税务部门要支持证券期货类公司、基金公司实行《金融企业呆帐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稳健的财务政策,有关呆帐损失经批准可在税前核销,按规定申报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按照工效挂钩原则确定员工工资待遇,证券公司电子设备的折旧年限可缩短为2年。
(六)完善公司制衡机制,依法加强外部监管,促进市场主体规范运作。
深化上市公司和证券期货机构产权制度改革,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支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引进民营或外资战略投资者进行二次改制,优化股权结构,区别不同企业,适当降低我省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持股比例。鼓励和推进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建立混合所有制结构,完善股东外部制衡机制。要明确上市公司、证券期货机构控股股东的行为规范,控股股东要严格执行与上市公司“五分开”规定,不得随意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要认真做好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和关联担保问题的清理工作,违规侵占行为未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导致公司出现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加强诚信建设,强化市场主体诚信责任。证券监管机构要加强法制和诚信教育,督促市场主体树立诚信意识,加大对上市公司和资本市场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查处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行业自律机构以及新闻媒体的作用,建立健全上市公司、资本市场中介服务机构诚信档案和诚信评价、公布、处罚机制。
(七)健全资本市场体系,促进资本市场协调发展和对外开放。
推进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要大力支持广州、深圳发展金融证券市场,把两地建成带动全省、幅射华南、面向东南亚的区域性金融中心。广州、深圳在功能定位上各有侧重,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两地要大力发展票据、外汇、保险、基金市场,加快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构建华南地区有形产权及衍生品、无形产权、技术和股权交易的中心。广州、深圳要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提供优质方便的服务,吸引金融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和金融控股公司入驻发展,增强区域性金融中心的集聚效应。大力促进期货市场的发展,在省内建立期货指定交割仓库,鼓励企业积极利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