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南省气象局关于发布《海南省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八条 甲级防雷检测单位,其检测范围及项目包括对本省行政区域内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防雷建(构)筑物外部、内部防雷装置和易燃易爆场所防雷检测。
  第九条 丙级暂定级,检测范围为本单位内部自检。

第三章 资质(格)管理

  第十条 从事防雷检测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省气象主管机构考核合格,取得《海南省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
  第十一条 申请防雷检测资质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委员会或上级主管机构部门批准成立的专门机构。(二)有固定的办公、工作场所和与检测资质等级相适应的仪器设备(见附件)。(三)必须具有与防雷相关专业(气象、建筑、电气、电子、通信、自动化等)和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且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海南省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检测资格。1.申报甲级资质的防雷检测单位,工程师职称人员不得少于4名,高级工程师不得少于2名,还应具有一定数量的其他技术人员。2.申报乙级资质的防雷检测单位,工程师职称人员不得少于3名,高级工程师不得少于1名,还应具有一定数量的其他技术人员。3.申报丙级资质的防雷检测单位,工程师职称人员不得少于3名,还应具有一定数量的其他技术人员。(四)申请丙级、乙级、甲级资质的单位,近三年来必须是在从事防雷检测活动,并分别完成过一项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上防雷工程项目的检测工作,未出现责任事故,用户满意。(五)已建立一整套全面质量保证体系和完善的规章制度,并能有效执行。(六)具有与所承担任务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及检测技术标准、规范和档案保管设施。
  第十二条 申报防雷检测资质的单位,必须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单位的申请报告;(二)申请单位所在地气象主管机构的推荐意见;(三)《海南省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申请表》;(四)机构成立批准文件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五)单位法定负责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命(聘任)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六)专业技术人员简表;(七)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和《海南省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复印件和原件;(八)近三年来已完成的主要防雷检测项目表;(九)防雷检测单位的管理手册。主要包括组织机构设置、质量保证体系、技术装备管理、档案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制度、培训、考核、奖惩等有关规章制度;(十)防雷检测质量管理手册。主要包括防雷检测实施细则,防雷检测质量管理的基本内容,检测质量管理标准,检测质量评定办法等;(十一)至少提供三个与申请资质等级规模相当的防雷检测的全套技术资料报告。主要包括检测方案、合同(协议)、现场记录、数据资料、检测报告、受检单位使用意见等;(十二)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