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4]7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六月六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指导我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4]4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把整治与规范、打劣与扶优结合起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促进食品市场的健康发展,努力提高我区食品安全的保障水平。
二、工作重点与工作目标
(一)工作重点:以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和水产品为重点品种,以广大农村、城郊结合部和城市社区为重点区域,突出抓好食品源头污染治理、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四个环节,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工作目标:通过实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高对市场的监管能力,使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市场经营秩序有所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增强,食品安全状况明显好转。
具体目标是:14个地级市和县级市的蔬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下降3—5个百分点;14个地级市畜产品“瘦肉精”平均检出率下降1个百分点;10大类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90%以上获得生产许可证;县级以上食品商场(超市)的散装食品经营行为得到规范;地级市以上大型市场、超市进货索票索证率达90%以上,并基本实现5类食品安全准入上市;南宁市至少建立1个食品绿色市场;县级以上的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达到90%以上,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达到50%以上;注水肉和病害肉现象得到全面遏制;面粉、肉类、儿童食品加工企业基本消除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稳步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