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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农村教育“312工程”实施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
农村教育“312工程”实施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4]7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03]1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两基”攻坚实施规划(2004—2007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04]45号)精神,扎实推进我区“两基”攻坚和“312工程”工作,促进我区农村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由自治区农村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自治区有关部门的老领导、自治区政府督学、高等学校有关人员到各县(市、区),对当地实施“312工程”情况进行督查。请各县(市、区)按督查的内容认真做好准备。督查的有关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1.自治区农村教育“312工程”实施工作督查方案
     2.督查分组名单
     3.督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六月三日

  附件1:

自治区农村教育“312工程“实施工作督查方案



  为加快我区农村教育发展步伐,确保我区农村教育“312工程”按计划实施,根据自治区农村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和自治区领导的指示精神,自治区决定组织督查组,对全区各县(市、区)实施“312工程”工作进行督查。
  一、督查组的组成人员
  “312工程”督查组由自治区支教领导小组顾问吴汉同志任组长(兼任第二小组组长),成员由曾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各有关委员会)和自治区有关厅局的老领导、自治区政府督学以及高校有关人员组成。
  二、督查内容
  督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制定“两基”攻坚实施规划情况;(2)制定农村税费改革专项支付用于教育部分的资金使用计划情况;(3)制定偿还教育欠债计划情况;(4)制定中小学危房改造计划情况。
  三、督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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