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实提高对纠风工作的认识。
各地区、各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上来,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纠风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要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把纠风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的全局工作中统一规划,具体部署,一抓到底。
(二)全面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
各地区、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本地区和本部门的纠风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对所分管的部门和单位的纠风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的工作职责范围,列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的工作落到实处。各地要重视发挥纠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做到协调行动,综合治理。各级纠风工作机构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加强指导和督查。纠风专项治理各牵头单位,要根据纠风专项治理的任务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制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将纠风专项治理的任务分解落实到基层和相关部门,并认真组织实施,2004年底要专题报告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各协作单位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其他部门和行业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提出落实纠风工作的具体意见,并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建立领导负责、组织协调、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等考核、激励和惩戒机制,推进纠风工作健康发展。自治区纠风办要对14个市的纠风工作进行考核,对区直有关部门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检查。
(三)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
对纠风专项治理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公办高中落实“三限”政策、高等学校收费、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以及禁止“搭车”收费的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执行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和向农民建房乱收费的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公路“三乱”易发多发地区、蔬菜运输“绿色通道”以及“三超”、“三限”的治理情况;重点检查投资软环境和清理整顿统一着装的治理情况。监督检查要把握时机,注重方法,讲求实效,重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要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对屡禁不止、顶风违纪的案件要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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