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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

江苏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
(苏政发[2004]7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艾滋病是严重威胁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传染病。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国家有关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宣传教育,落实艾滋病防治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从总体上看,我省艾滋病传播和蔓延的势头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存在从高危人群向普通人群扩散的危险。特别是随着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出入境人员和流动人口迅速增加,艾滋病传播的风险随之增大,防治形势严峻。为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有效遏制艾滋病传播蔓延,根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7号)和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会议精神,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广泛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
  加强宣传教育是预防控制艾滋病的首要环节。要坚持以正面教育、疏导为主,以村镇、社区、学校以及高危人群、流动人员集中的场所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公众了解艾滋病的传播途径、流行特点,掌握预防知识和方法,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营造有利于艾滋病防治的社会环境。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任务,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宣传部门要把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列为宣传重点,精心制定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并加强指导和督查;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要设立专门栏目,并定期免费播放或刊登有关公益广告。卫生部门要主动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并为其他部门、单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农业部门要配合卫生等部门编印适合农村的各类宣传材料,并结合开展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等活动,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努力做到家喻户晓。教育部门要将预防艾滋病和无偿献血知识纳入各类高、中等学校教学计划,并落实教学课时向学生讲授;会同卫生等部门做好外籍学生和出国留学人员的艾滋病防治知识普及工作。铁路、交通、民航、检验检疫部门要把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纳入对旅客宣传的内容,并要求旅客集中的车站、码头、机场等公共场所设置宣传栏,摆放宣传教育材料,适时播放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音像作品。文化、工商部门要对娱乐服务场所加强管理,要求其公开张贴和摆放艾滋病防治宣传品,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工作。民政部门及婚姻登记和社会救助管理机构要积极开展社会卫生宣传教育,鼓励和动员婚姻当事人主动进行婚前体检。公安、外经贸、劳动保障等部门要组织开展面向流动人员和出国劳务人员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团体和组织要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二、加大对高危行为的干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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