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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草食动物规模养殖的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
加快发展草食动物规模养殖的意见
(桂政发[2004]3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近年来,我区畜牧业稳步发展,畜牧业产值占大农业总产值的比重逐步提高,畜牧业已成为推动我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力量。与此同时,畜牧业内部结构性矛盾也日益突出,主要表现为猪、鸡等耗粮型畜禽的比重过大,牛、羊等节粮型草食动物的比重过小,养殖的规模化程度低。随着耗粮型畜禽生产的发展和人们消费观念的变化,耗粮型畜禽产品的市场已趋于饱和,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而草食动物产品则逐渐成为人们食品消费的热点,市场潜力巨大,前景广阔。我区耕地少,草山、草坡比较多,水热条件优越,牧草、青饲料、秸秆等资源丰富,具有发展草食动物规模养殖的资源优势,大力发展草食动物规模养殖有利于将我区的资源优势转化为商品优势、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为加速我区畜牧业结构调整,拓展畜牧业发展空间,提升产业素质,促进农民增收,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桂发[2004]6号)精神,现就加快发展我区草食动物规模养殖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发展草食动物规模养殖的重要意义
  发展草食动物规模养殖,就是要通过推广小区养殖等先进养殖模式,适当扩大草食动物生产经营规模,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实现规模效益。发展草食动物规模养殖,是实现畜牧业由传统家庭散养为主向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和产业化生产经营方向转变的有效途径,有利于把草食动物养殖业比较效益高的优势转化为规模优势和规模效益,逐步形成专业化生产格局,提高劳动生产率;有利于调整种植业结构,形成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饲料作物共同发展的“三元”种植结构,提高农业效益;有利于集中开展动物防疫工作,实行标准化生产,提高产品质量;有利于提高生产组织化程度,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实现养殖、加工、销售等各环节的有效对接,推进产业化经营;有利于改变畜禽散放散养、混放混养等传统落后的养殖方式和人畜混居的状况,实现养殖区与住宅区的分离,净化美化农村居住环境。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加快发展草食动物规模养殖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措施,努力促进我区草食动物规模养殖的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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