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培训相关技术人员。近年来,我区养殖业产品质量安全监控工作才刚刚起步,检测指标多、难度大,检测人员的技术水平不能达到工作要求,需到国内外相关实验室进行有针对性的技术培训和学习,及时掌握先进的养殖业产品质量安全监控技术。
2.建设市级养殖业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在南宁等14个市的水产畜牧局原有的兽药(饲料)监察所或兽医站的基础上,对原有仪器设备和实验室条件进行补充完善,使其具备对养殖业产品兽药残留和重金属、微生物指标进行快速检测的能力,并能开展养殖业产品市场准入检验检测和辖区部分项目兽药残留监控工作。市级养殖业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建成运转前期,在尚未获得计量资格认证之前,检出的可疑样品要送自治区级质检中心确证,以便随时发现养殖业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及时阻止不合格的养殖业产品流入市场。
建设进度:2005年在南宁、桂林、玉林、北海、贵港、贺州6个市进行建设;2006年在防城港、柳州、梧州、钦州、来宾5个市进行建设;2007年在崇左、百色、河池3个市进行建设。每个市的养殖业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在项目建设2年内通过自治区级计量认证。
3.建设县级监测站。在全区畜禽和水产养殖重点县(市、区)的博白、容县、北流、兴业、陆川、八步、钟山、桂平、平南、苍梧、岑溪、武鸣、邕宁、横县、宾阳、合浦、铁山港、东兴、港口、钦南、浦北、灵山、荔浦、平乐、全州、兴安、阳朔、柳城、兴宾、武宣、平果、田东建设县级监测站。对这32个县(市、区)兽医站现有的实验室仪器设备进行补充完善,使之具备对盐酸克伦特罗、氯霉素、呋喃唑酮进行快速检测的能力,对养殖业生产过程进行违禁药品使用监管。
建设进度:2005年在博白、容县、北流、兴业、陆川、八步、桂平、平南、苍梧、岑溪、武鸣、邕宁、横县、宾阳、合浦15个县(市、区)进行建设;2006年在铁山港、东兴、港口、钦南、浦北、灵山、荔浦、平乐、全州、兴安、阳朔11个县(市、区)进行建设;2007年在钟山、柳城、兴宾、武宣、平果、田东6个县(市、区)进行建设。每个县级监测站要求在2年内完成建设任务。
市级养殖业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和县级监测站的具体建设内容:
(1)添置检测必备仪器。筹建单位原有的仪器设备不能满足检测要求,需添置检测必备的仪器设备。
(2)实验室环境及工作设施改造。按检测实验室、仪器存放室达到恒温恒湿条件,检测实验室有良好的通风设施的要求进行技术改造,以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实验工作者的身体健康。
(3)培训相关技术人员。在市、县两级开展养殖业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之前,其检测人员须到自治区级质检中心进行有针对性的技术培训和学习。
(四)建设认证体系
在自治区畜牧总站增挂广西养殖业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的牌子,配备专职人员,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章程,规范工作程序,承办广西养殖业无公害产品生产基地认定、无公害产品认证和标识管理的具体工作。广西养殖业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由自治区水产畜牧局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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