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友好城市对口交流活动。
1.活动内容。
安排友好城市的对口交流活动。
2.活动负责单位:
负责单位:自治区外办。
协助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建设厅、博览局、招商局,中国贸促会广西分会。
3.工作职责。
(1)制定与友好城市对口交流活动的具体方案并负责实施。
(2)提出需要中国贸促会帮助协调和联络的事宜。
(十)主题活动。
1.活动内容。
(1)组织2005世博会“自然、城市、和谐——生活的艺术”摄影大奖赛暨主题摄影展广西赛区作品评选活动,选出优秀作品参加北京总决赛大展。
(2)组织爱知世博会“中国形象大使”广西赛区评选活动,选出3名选手参加11月在北京举行的总决赛。
(3)组织2005世博会“自然、城市、和谐——生活的艺术”少儿画展大奖赛暨主题画展广西赛区作品评选活动,选出优秀作品参加北京总决赛大展,用少年儿童的视角诠释城市、自然、人的关系,最大限度地展现全民平等参与世博会的热情。
2.活动负责单位。
以上3项活动全部由中国贸促会负责组织,我区协助做好广西赛区的有关工作。其中,第1项由自治区新闻办负责。第2项由中国贸促会广西分会负责。第3项由自治区文化厅负责。
3.工作职责。
根据中国贸促会的要求,制定本项活动在广西赛区的具体方案并负责实施。
三、经费和预算
(一)根据中国贸促会《关于2005年日本爱知世博会中国馆“城市周”宣传活动推介活动方案及相关费用的函》(贸促世博[2004]1号)规定,我区参加爱知世博会“城市周”宣传推介活动的基本费用共290万元人民币(不含人员出访费用),由参会城市共同负担,即南宁市、桂林市、柳州市、北海市、梧州市、钦州市、防城港市、玉林市、百色市各负担32.3万元。各单位于2004年5月31日前将参会经费汇到中国贸促会广西分会帐户转汇中国贸促会。
(二)制作宣传片经费由自治区财政负担。
(三)我区参会人员赴日费用和其他需白行负担的费用,由各参会单位和城市解决。
秘书处地址:广西南宁市东葛路3-1号中国贸促会广西分会
联系人:冷志刚、陈彦妃
联系电话:0771-2632705,2800609
传真:0771-2802452转8802,282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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