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增雨作业空域协调
年初由东航空域管理部门召集有关航空部门召开人工增雨空域协调会,根据作业点的分布状况和作业的方式制定年度增雨作业空域调度方案,明确职责,确保航空安全。每次作业都由现场作业的指挥员向市增雨作业指挥中心提出作业申请,由市增雨作业指挥中心统一进行空域申请,所有作业点必须按照批准的时间和空域实施作业。
五、增雨作业流程
(一)增雨作业天气监测和预报
由天气监测中心利用雷达、卫星云图、数值天气预报等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当发现本市将出现有利增雨作业的天气条件,即向市增雨作业指挥中心报告。县级气象台站负责本地区局部天气变化的监测,当出现有利增雨作业天气时向当地人影办报告,当地人影办可向市增雨作业指挥中心提出增雨作业书面预申请。
(二)增雨作业审批
市增雨作业指挥中心根据天气监测中心的报告,或县级人影办的作业申请,设计增雨作业技术方案,提交市人影办领导审批。增雨作业方案批准后,即可向空域管理部门申请作业空域。增雨作业计划通常应在前一天15时以前提出申请,由市增雨作业指挥中心在15:30前统一向空域管理部门提交增雨作业计划书面申请。申请内容:作业点、作业高度、作业时段等。空域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军、民航等与飞行空域有关的单位。有关的增雨作业队做好增雨作业各项准备工作。
(三)增雨作业实施
市增雨作业指挥中心按照空域管理部门的批复,下达增雨作业计划,通知增雨作业队开赴作业点等候。
市增雨作业指挥中心根据大气探测资料和作业点的天气实况报告,在作业前1小时向空域管理部门提出作业实施申请,经批准后下达作业指令。作业点在接到指令后,进入指定地点做好发射准备,等待发射指令。在作业前5分钟,市增雨作业指挥中心再次向空域管理部门申请发射指令,批准后下达发射指令。作业点接到发射指令即可发射火箭进行增雨作业。
作业点现场指挥员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内进行作业,作业完毕必须及时通报结束时间,并做好相应的现场记录。事后将作业情况上报市增雨作业指挥中心。
六、安全保障措施
人工增雨作业应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执行中国气象局颁发的《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规定》,作业指挥和作业人员遵守业务规范和作业规程,严禁违规操作。
(一)人工增雨作业点到市人影作业指挥中心的通信联络主要采用手机方式,山区信号差的地方采用卫星电话联络。市人影作业指挥中心到空域管理部门采用固定专用电话联络。作业实施期间,由专人值班负责联络,确保作业点的通信畅通。如作业点的通信不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