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迅速采取措施
坚决遏制火灾多发势头的紧急通知
(甬政办发[2004]1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我市火灾形势十分严峻。1-4月,全市共发生成灾火灾646起,其中造成人员伤亡的火灾18起,死亡18人、伤3人,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死亡人数上升260%,占了去年全年火灾死亡人数的近80%。进入5月份以来,各地接连发生多起火灾事故,伤亡人数进一步上升。5月28日,位于余姚朗霞街道的宁波百隆特种纺织品公司发生火灾,过火面积2000平方米;5月29日,位于慈溪逍林镇的万佳海绵厂发生火灾,造成3人受伤。
为坚决遏制当前火灾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责任意识,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消防工作,提高消防安全责任意识,立即召开火灾形势分析会,对当地火灾形势进行一次深入、全面的研究,认真分析火灾频发的具体原因,把握当地火灾发生的主要特点和具体规律。要主动查找当前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特别要对消防监督检查是否到位、重大火灾隐患督促整改是否到位和防火宣传教育是否到位等问题进行重点查排,找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理清工作思路,研究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和措施,坚决遏制火灾多发势头,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立即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切实消除火灾事故隐患
各地要结合“平安宁波”建设和当前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立即组织力量,重点对各类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广大农村地区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坚决采取果断措施,责令其停产整顿,切实消除火灾事故隐患,不断改善消防安全环境。
三、继续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火灾防范意识
各地要针对农村地区火灾多发、伤亡人员文化程度偏低且多为老人和小孩等特点,采取通俗易懂、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舆论宣传;要努力做好广大中小学生消防科普教育和培训工作,把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纳入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发挥社会各部门、各行业和各单位特别是各乡镇(街道)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等在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切实使消防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村地区居民的火灾防范意识。
四、不断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火灾抗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