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重点商场(超市)散装食品经营行为得到规范;(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6.试点建设1个绿色食品市场;(责任单位:市贸易局)
7.基本实现5类食品安全准入上市;(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8.进口食品自检率达95%以上,重点进口食品监管覆盖率达95%;(责任单位: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9.学校食堂、餐饮业量化分级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10.注水肉、劣质肉、病害肉上市现象得到基本杜绝;(责任单位:市贸易局)
11.基本杜绝面粉、肉类、儿童食品加工企业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12.稳步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三、工作措施
(一)整治食品源头污染
1.农业部门: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开展农业生产资料打假,加大对种植业、养殖业使用违禁和未经批准的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肥料和违禁药物滥用等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开展对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畜产品“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滥用和兽药残留超标的整治,严厉打击逃避检疫、加工销售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立对农产品的监测制度。
2.水产部门:加强对渔业投入品使用的监管,进一步推广优良苗种和优质渔用饲料,加大对水产品药残的查处力度,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推进无公害水产品产地建设和无公害水产品认证,逐步推行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和水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实行长效管理。
(二)整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1.质监部门:抓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把好市场准入关。在继续做好面粉等5类食品生产企业审查发证和查处无证生产企业(含供水供电单位)的同时,全面铺开肉制品等10类食品生产企业生产条件的审查工作,在审查时严格把关,不具备条件的企业不发给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时,加强发证后的监督管理,并强化食品生产环节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加大对生产销售无证产品、有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不合格的产品要坚决曝光,问题严重的要立即责令停止产销,多次抽查不合格、不具备生产条件的要吊销相关证书,退出市场。
2.卫生部门:加大对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行为的整治。主要对面粉、儿童食品、膨化食品、蜜饯、含乳饮料、熟肉制品、调味品、碳酸饮料、酱腌菜类等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检查。通过现场监督与产品抽检相结合的形式,检查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否取得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标签、说明书内容是否符合要求;产品是否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以查处食品生产过程中使用非食用原料、病死畜禽、回收的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强对调味品、米面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食品生产的监管。通过整治,杜绝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清理整顿已获得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调味品、酒类、饮料、熟肉制品、糕点、豆制品、乳制品等7类食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结合今年到期换证和年检贴花工作,对不符合卫生条件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吊销或收回卫生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