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务虚与务实相结合。既要重视宣传发动、工作考核、政策扶持、经验交流等工作;又要注重实际,加强协调,及时解决企业在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鼓励发展与规范管理相结合。既要积极推动各地、各企业大力开展加工贸易业务;又要引导企业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经营,坚决杜绝损害国家利益的不良行为。
五、工作重点
(一)通过多种途径开展大规模的宣传发动,提高社会各界对发展加工贸易的认识。要大力宣传开展加工贸易对我市优化外贸结构、产业结构、引资结构和就业结构所具有的积极作用和战略意义。要具体宣传开展加工贸易的优惠政策和有利之处,广泛动员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加工贸易。要引导企业熟悉有关加工贸易的各项管理规定,探索建立“企业自管、海关监管、政府协管、社会共管”机制,促进我市加工贸易健康快速发展。
(二)推出切实可行的支持措施。支持措施中不但要有进一步简化手续、创新手段、提高办事效率等服务举措,还要有考核奖励等经济措施,引导开展加工贸易的企业得到经济实惠。
(三)大力推进加工贸易型“三资”企业发展。发展加工贸易型“三资”企业,是扩大加工贸易规模、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重要一环。要切实加强对加工贸易型“三资”企业的招商引资工作,尤其应鼓励境外大企业、跨国公司来甬发展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类的加工贸易项目。
(四)充分发挥各类开发区和出口加工区的载体作用。我市各类开发区具有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和引资环境,发展加工贸易基础较好、潜力较大。出口加工区作为加工贸易的特区,被赋予许多优惠政策和便利的通关条件,对于开展加工贸易的企业吸引力较大。要重点抓好各类开发区和宁波出口加工区的加工贸易促进工作,使之成为我市发展加工贸易的重要阵地。
(五)重视发展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的加工贸易。这是提高我市加工贸易技术含量,优化加工贸易企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重要途径。
(六)广泛动员外贸生产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业务。我市已有3000多家外贸生产企业,许多企业拥有包括国际著名大企业、跨国大公司在内的众多客户,产品遍布全球市场,且拥有雄厚的产品加工基础,理应积极推动,使之成为我市发展加工贸易的生力军。
(七)积极引导外贸公司开展加工贸易业务。我市外贸公司为数不少,在客户、人才、信息等方面具有比较优势,并有工贸合作的良好基础,应积极引导其开展直接和间接的加工贸易业务。
六、当年具体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