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要针对国外即将出台或者实施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以及对我市出口产品和企业的影响程度,建立技术性贸易壁垒“一般预警”和“紧急预警”的通报制度,并分别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对国外通报的可能对我市经济产生一定影响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实行“一般预警通报”。由市WTO/TBT咨询中心及时在“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网”上进行通报,市质监局以“WTO/TBT信息专报”的形式通报市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和各县(市)、区有关部门。
对国外通报的可能对我市经济产生较大影响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实行“紧急预警通报”。由市WTO/TBT咨询中心及时在“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网”上进行通报,市质监局以“WTO/TBT信息专报”的形式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必要时,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在公共媒体和“宁波市人民政府信息网”上向社会发布。
(三)做好应对信息反馈
市WTO/TBT咨询中心在预警通报发出后1个月内,负责与各县(市、区)质监局(分局)、相关行业协会和企业进行信息沟通,收集各方面信息,汇总后向市质监局反馈。
各县(市)、区质监局(分局)在收到预警通报10日内,负责收集企业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对企业产品出口的影响,汇总后向市WTO/TBT咨询中心反馈。
市级有关部门研究机构、行业协会、重点企业由市质监局牵头组织,着重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对策和建议,报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
(四)开展应对研究和评议
一是有重点地开展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研究。根据我市实际,确定把美国、日本、欧盟等国对我市出口贸易及主要产业将产生较大影响的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作为研究重点。先由相关行业协会负责研究对本行业产生的技术、经济影响,并向市WTO/TBT咨询中心报告研究结果;再由市WTO/TBT咨询中心提出研究和可行性方案;最后由市质监局组织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专家和重点企业,研究分析对我市的影响程度,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提交市委、市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省质监局。
二是加强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评议。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进行评议是我国履行世贸组织成员义务及行使世贸成员权利的行为,它可以使我市的出口企业及早掌握国外信息,做好应对准备,并通过国家WTO/TBT通报咨询中心将我市的意见向国外反馈,对国外不合理的要求,提出我们的抗辩理由,增强企业出口竞争力,维护企业的正当权益。根据我市近年来的出口产品出口额情况,确定评议重点是美国、日本、欧盟等国关于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塑料制品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和农林渔业方面正在制定的技术法规。由市质监局负责,组织市和县(市)、区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相关企业的有关专家开展评议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向国家质检总局、省质监局报告评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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