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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的若干意见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扩大开放的若干意见
(浙委[2004]7号 2004年4月21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高水平的开放新格局,现就做好我省进一步扩大开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清开放工作形势,进一步明确扩大开放的目标任务
  1.认清形势,明确扩大开放的指导思想。 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对我省扩大开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一轮全球生产要素优化重组和产业转移、新科技革命和国际经济复苏的新趋势,为我省扩大开放提供了更好的机遇;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周边省份和中西部地区扩大开放、加快发展的新态势,使我省面临了更大的挑战。我们必须紧紧抓住本世纪前二十年重要战略机遇期,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扩大开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全方位扩大开放;以更多更好地利用外资为重点,提升产业层次,优化经济结构,加快推动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以保持外贸出口政策基本稳定为导向,坚定信心,调整结构,抢占市场,扩大出口,促进外贸稳定增长;以三大产业带和开发区建设为载体,着力构筑高标准、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大平台;以接轨上海、融入长三角为切入点,积极开展区域经济合作与交流,努力开创扩大开放新局面。
  2.发挥优势,明确扩大开放的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我省体制机制优势、区位优势、块状特色产业优势、城乡协调发展优势、生态优势、山海资源优势、环境优势和人文优势,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增强国际竞争力,扩大和提高对外贸易的规模和效益,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提高外经工作的能力和档次,稳步提高外经贸对我省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以2003年为基数,力争到2007年,累计实际利用外资翻一番,国外经济合作主要指标翻一番,外贸进出口总额超过1000亿美元,实现从“外贸大省”向“开放大省”的跨越。
  二、突出招商引资重点,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
  3.实施招商引资战略。 进一步明确招商引资的主攻方向,继续实施“北接上海、东引港台、主攻日韩、拓展欧美”战略。充分利用上海国际大都市的优势,吸引世界500强企业到我省设立分支机构、建立生产基地、进行再投资。抓住当前台资战略转移和跨国公司资本、产业转移的有利时机,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招商,鼓励跨国公司来浙江设立全球总部、地区总部、职能总部。进一步明确招商引资工作的重点,坚持扩大引进技术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相结合,坚持利用外资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相结合。加快先进技术、先进管理理念和高科技人才的引进,吸引境外人才到浙江投资创业。支持民营企业与全球500强及其他中小企业合资合作,提升产业层次;支持国外知名企业与我省特色企业进行品牌合作,扩大品牌效应,提高产品附加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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