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关于2004年青海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关于
2004年青海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青政办[2004]119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商务厅关于《2004年青海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六月二十二日

2004年青海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

(省商务厅 2004年6月)


  2004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及省委十届三次全委会精神,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继续抓住关系人民身体健康、生活安全和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以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非法采供血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以及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重点,扎扎实实地推进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为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促进全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基础建设,提高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水平
  地方各级整规办是当地党委和政府擎顿工作的参谋助手,是整规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承担着整规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调研任务。要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形成完善的工作制度和机制,推动整规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一)加强队伍建设
  建立稳定的工作队伍。整规办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领导的支持,加强整顿工作的力量,力争做到编制、人员、经费和办公场所“四落实”。各级整规办必须有专职人员负责整规工作。要积极参加各种类型的培训、考察和交流活动,造就一支熟悉政策、法规和整规业务工作的干部队伍。
  (二)完善工作制度
  建立会议制度。一年召开一次整规办主任扩大会议,半年召开一次整规工作办公会议,三个月召开一次整规工作联络员会议。通过不同类型的会议,研究整规工作中的问题,交流情况,部署工作,检查进度。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