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积极探索开展订单培训、定点培训和定向培训等有效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形式。
订单培训主要是培训单位按照用工单位提出的用工数量和类别、技能标准、时限要求等,与用工单位签订培训合同,按合同要求组织学员培训,并向用工单位输送经过培训的合格劳动者。定向培训主要是培训单位通过开展市场调查和分析预测,明确培训方向,确定培训内容、培训标准和培训规模,开展储备式培训,并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推介培训成果。定点培训主要是用工单位根据企业自身发展需要,设立专门培训基地,对在岗或即将上岗的农民进行以提高工作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培训。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要坚持职业技能培训与引导性培训相结合,普通培训与证书培训相结合,短期培训与长期培训相结合,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相结合,面对面授课与运用现代远程手段培训相结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四)培训内容和时间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公共知识和职业技能两个方面。
公共知识是指农民应掌握的基本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以及理想观念教育等。基本权益保护知识主要包括农民进城务工应享有的基本权益,以及如何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法规知识主要包括相关的国家方针政策、法律和规章制度,提高农民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城市生活常识主要包括农民在城市生活的日常行为规范、安全常识、公共交通规则以及城市必要的生活常识等;寻找就业岗位知识主要包括农民如何获取就业信息、进城寻找适合自己的工作、应聘等,以及办理应聘工作的手续等;理想观念教育主要是鼓励农民外出务工,帮助农民破除保守待业的旧观念,树立开拓创业的新思想。
职业技能是指农民从事加工制造业、建筑业、经营服务业等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应具备的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通过职业技能培训使农民掌握岗位生产操作技能,能够胜任本职工作,独立完成工作任务。
培训时间一般为公共知识培训3-7天、职业技能培训1-6个月,特殊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时间可根据需要适当进行调整。
(五)培训师资与教材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师资可以由教育培训机构通过开展继续教育来解决,也可从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科研单位、企业、技术推广部门聘请。要定期组织开展师资培训,不断提高教师业务水平。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教材的编写和选用应坚持“规范标准、实际适用、先进创新”的原则。公共知识教材由国家和省统一组织编写,各地不再重复编写。职业技能方面的教材,可由各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根据实际需要按有关要求组织编选,或由省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编选与推广使用。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