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坚持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提高效率的原则,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坚持农业工业化、农村城镇化和农民非农化的方向,以转移就业前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综合运用财政扶持政策和竞争、激励手段,进一步调动广大农民、用工单位、教育培训机构、行业的积极性,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促进全省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合理有序地流动。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扶持,共同推进。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和扶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事业,加强管理,强化指导,增加投入。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协作,明确职责,发挥优势,共同做好政策调研、组织实施、督促检查以及各项服务工作。要充分发挥市场调控作用,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2.统筹规划,突出重点。要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当中,统一研究,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评价。当前主要是支持农村富余劳动力较多的地区和贫困地区开展转移就业前培训。要根据生产力水平和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以及社会用工需求,分层次、分阶段、分步骤地组织开展好转移培训工作。
3.整合资源,创新机制。立足现有教育培训资源,加强整合,完善功能,改进手段,提高效益。充分调动培训单位和培训人员的积极性,探索培训的新途径、新模式、新形式、新机制。要研究制定和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保证转移培训工作有效开展。
4.按需施教,注重实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满足企业用工和农民致富的需要,以提高农民素质和就业能力为核心,坚持长短期培训相结合,培训与就业相结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和积极性,从实际和可能出发,把好事办好。
三、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主要目标
1.培训规模。从2004年起,利用7年左右的时间,对260万农村劳动力进行转移前培训,同时对已转移就业的在岗人员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分地区、分年度培训计划见附表一。
2004-2005年,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60万农村劳动力开展引导性培训,并对其中的50万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同时,对已转移就业的人员定期组织开展岗位技能培训。
2006-2010年,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200万农村劳动力开展引导性培训,并对其中的150万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同时,对已转移就业的人员定期组织开展岗位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