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非法采供
血液单采血浆和非法制售血液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渝办发[2004]180号)
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重庆市打击非法采供血液单采血浆和非法制售血液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六月十六日
重庆市打击非法采供血液单采血浆
和非法制售血液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全国打击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打击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保证医疗临床用血和原料血浆的质量和安全,防止艾滋病等疾病经血液途径传播,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采供血液、单采血浆和非法制售血液制品专项整治工作。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使我市采供血机构的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杜绝非法采供血违法犯罪活动,采供血秩序明显好转,采供血行为更加规范。
(一)依法打击各种违法采集血液和原料血浆以及非法制售血液制品的行为,严惩血液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
(二)切实加强采供血(浆)机构管理和规范采供血各个环节的工作,加强对采供血活动的监管力度。
(三)保证临床用血安全、原料血浆和血液制品的质量,有效控制艾滋病和其他经血液途径传播疾病的发生,保证医疗临床用血和血液制品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依法打击非法采集血液、原料血浆的犯罪行为和组织他人卖血(浆)、或以其他方法迫使他人卖血(浆)的“血头”、“血霸”。
(二)严肃查处单采血浆站手工采集、跨区域采集、超量频繁采集和冒名顶替采集原料血浆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对血液制品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血液制品生产单位违法收购原料血浆的行为。
(四)严厉打击非法制售血液制品的行为。
(五)严厉打击非法制造、回收一次性无菌医药器械的行为,加大对采供血(浆)使用的一次性医疗器械的采购、使用、回收、处置的管理力度,切断非法采供血行为“血头”、“血霸”的工具来源。
(六)严肃查处无偿献血中的冒名顶替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