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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促进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的意见

  推进农村工业化。发展乡镇企业是加快农村工业化进程,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乡镇企业要深化改革,创新体制和运行机制。引导企业改制成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企业和民营企业,有条件的企业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大对规模以上乡镇企业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促进产品更新换代和产业优化升级。放宽乡镇企业市场准入条件,只要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和环境保护要求,有利于资源的合理利用,不论规模大小,都应当允许存在和发展。积极调整布局结构,把乡镇企业发展与工业园区建设结合起来,形成主业突出、特色明显、产业集聚、分工配套的块状经济。
  加强小城镇建设。重点放在县城和部分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上,放在产业发展、引导更多农民进城、带动农村发展、推进工业化进程上,放在完善城镇功能、优化发展环境、加快经济发展上。省里突出抓好100个重点镇建设,省财政厅、建设厅每年安排1500万元专项资金予以支持。积极推进村庄建设和环境整治。
  放手发展民营经济。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对个体私营企业在经营领域、发展项目、市场准入、技术开发、资源使用等方面要进一步放宽政策,放手发展。工商、税务、城管、金融等部门对新办和并转的个体私营企业要放宽条件,从简审批,提供优惠,搞好服务。对合法经营的农村流动性小商小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免予工商登记和收取有关税费。
  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全面放开粮食购销市场,实行多渠道经营。有关部门要抓紧清理和修改不利于粮食市场放开的政策法规。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步伐,完善粮食现货和期货市场,优化储备布局,加强粮食宏观调控。积极培育和放手发展多元化的各类农产品营销主体,大力培植和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购销大户和农民经纪人。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培训、质量标准与认证、市场营销等服务。深化供销社改革,发挥其带动农民进入市场的作用。围绕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基地,重点抓好13个部级农产品批发市场的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与加工、流通企业、城市商业的联合,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实行产销对接。进一步落实省政府转发的《关于开通我省部分农产品运输车辆绿色通道的意见》,按照简便、易行的要求,完善具体实施办法,方便群众,真正把“绿色通道”开通。
  进一步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全面实施农产品出口促进计划,选择一批有特色、有竞争力的产品,建设一批出口型农产品生产基地,帮助出口企业进一步扩大出口规模。提高出口农产品质量,加强卫生安全管理。保持农产品出口快速增长势头,2004年农产品出口增幅要继续高于其他出口产品增幅。省商务厅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中,对农产品出口企业出国参展项目所需资金优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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