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加大对人才工作的资金投入。建立“湖北省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我省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培养、引进、资助、奖励等工作。县级以上政府都要设立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并随经济增长逐年递增。银行要适当增加科技信贷,扶持高新技术人才创业。积极鼓励社会资金和外资以多种形式投资人才开发,形成以用人单位为主导,政府、社会、个人和外资共同投入的多元化、市场化人才资源开发投入机制。对单位或个人捐赠资金数额大的,可设立以捐资单位名称或捐资人姓名冠名的专项基金。加强对人才投入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人才投入效益。
24、加快构筑人才政策法规体系。深入开展人才课题研究及相关政策法规的调研工作,加快人才立法步伐,用3-5年的时间,形成我省人才政策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完善人事和劳动争议仲裁制度,依法保护各类人才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强化人才安全意识,制定重点人才保护办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为各类人才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25、大力加强人才工作舆论宣传。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做好经常性的人才宣传工作,结合人才工作的重大部署,每年组织1-2次大规模的宣传活动。要大力宣传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中央和我省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大力宣传我省各类优秀人才的典型事迹和人才工作的先进经验,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人都可以成才和以人为本的观念,树立“四个尊重”的良好风尚,形成爱惜人才、敬慕人才、争当人才的浓厚氛围。
八、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6、完善人才工作领导体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把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发挥党委领导的核心作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一把手”工程,把人才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工作目标责任制,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主要领导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定期进行考核。建立健全人才工作的组织网络和工作制度。县级以上党委都要成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本地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要设置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一般设在同级党委组织部,配备专门工作人员,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
27、创新人才工作的运行机制和工作方式。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人才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切实做到在提出发展目标的同时考虑人才需求,在制定工作规划的同时考虑人才保证,在制定政策措施的同时考虑人才导向,形成人才工作与经济工作密切关联、统筹规划的动态机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整合工作力量,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以市场配置为导向的统分结合、协调高效的人才工作机制。建立人才工作定期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人才统计制度,定期发布人才工作白皮书、人才资源开发指导目录,建立开放、动态的人才资源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