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大力推行人才、智力与项目相结合的引才方式。鼓励用人单位采取咨询、兼职、项目合作、考察讲学、学术休假、业务顾问等形式,吸纳海内外人才和智力。对本人不愿移转行政关系和户口的省外人才和暂不定居的海外人才,发给《湖北省工作居住证》,享受我省居民同等待遇,来去自由。以科技项目和建设项目为平台,加快人才聚集。对我省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优势农业以及第三产业前沿服务业中的重点建设项目、重大科研项目,采取公开竞聘的形式,面向海内外广纳贤才。
12、强化企业吸纳人才的主体地位。建立健全大中型企业技术研发机构,把高级人才的引进和配备作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以及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产业基地等科技实体的认定和考核的重要指标。企业引进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或其他有特殊专长人才的费用,可列入研究开发经费。大力开展校、企合作,积极推进“大学—中小企业”合作计划。建立人才创业风险投资基金,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科研和管理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或到企业开展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活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用3年左右时间使全省绝大部分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和设计单位整体改制为企业或直接进入企业,促进人才、科技、经济紧密结合。
四、深化评价使用制度改革,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13、积极推进人才评价制度改革。遵循各类人才成长规律,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健全人才评价制度和组织,完善人才评价方式和手段,形成科学的社会化的人才评价机制。
党政人才的评价重在群众认可。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制度,研究制定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和评价标准,建立群众广泛参与评议的政绩评价机制,推行政绩公示制。制定以职位分类为基础、岗位职责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工作实绩考核标准,完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考核评价办法。
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评价重在市场和出资人认可。突出经营业绩和综合素质,制定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自身特点的评价标准体系。加快培育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机构,积极开发现代考核测评技术,大力发展社会化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资质评价业务,逐步推行企业经营管理者任职资格制度。按照《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企业经营管理者经营业绩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评价办法,切实改进国有资产出资人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考核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