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规范财政收支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加强监督检查。加快扩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实施范围,列入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实施范围的部门,要认真做好改革的各项工作。大力推进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依法扩大政府采购的规模和范围。
四、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的编报工作
2003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的重点:一是继续加大综合财政预算改革力度。所有省级部门的预算外资金都要纳入预算或实行收支脱钩的预算管理方式,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编制预算。二是所有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要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严格按省财政厅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三是严格按规定编制省级部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2003年省级部门预算要按照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200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川财预〔2002〕37号)、《关于印发〈四川省省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财预〔2002〕34号)、《关于印发〈四川省省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财预〔2002〕35号)的规定,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项目编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200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准确性。
各市、州也要参照省级部门综合预算改革的做法,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科学合理编制部门综合预算。2003年市、州、县财政要进一步扩大实行部门预算的范围,积极推进综合财政预算改革,清理国家政策外对个人发放的津贴、补贴等,实行按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编制预算的方法,同时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各市、州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按要求抓紧编制2003年预算,预算(草案)经市、州人民政府审核后,于2003年1月25日前报省财政厅。
五、对2002年预算执行的要求
2002年1至10月,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比较正常。今年年终前,各级财政和税收征管部门要继续认真贯彻全国增收节支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加强增收节支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努力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继续深入贯彻“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工作方针,严厉打击各类涉税犯罪活动,大力强化税收征管,努力做到应收尽收。抓紧清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各地区、各部门无权出台违反税法统一规定的税收优惠和变相优惠政策。对已出台的要立即纠正和废止。进一步落实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全面完成所得税收入任务,在确保收入基数的基础上,力争使企业所得税收入达到或超过上年同口径实际水平。认真落实“两个确保”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保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严格按预算控制支出,节约一切不必要的开支,努力实现财政收支的基本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