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令
(第25号)
《关于公布取消的行政许可收费项目的决定》已于2004年6月21日经市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市长 戴相龙
二00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关于公布取消的行政许可收费项目的决定
为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收费,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14项行政许可收费,现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
取消的行政许可收费项目(14项)
┌──┬────────────────────────┬───────────┐
│序号│ 取消的收费项目 │ 主管部门 │
│ │ │ │
├──┼────────────────────────┼───────────┤
│ 1 │养犬管理费 │ │
├──┼────────────────────────┤ │
│ 2 │犬类经营许可证费 │ │
├──┼────────────────────────┤ │
│ 3 │临时逗留注册费 │ │
├──┼────────────────────────┤ │
│ 4 │旧货业上岗人员培训费 │ 市公安局 │
├──┼────────────────────────┤ │
│ 5 │氯气操作人员培训费 │ │
├──┼────────────────────────┤ │
│ 6 │公共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培训费 │ │
├──┼────────────────────────┤ │
│ 7 │机动车教练员证收费 │ │
├──┼────────────────────────┼───────────┤
│ 8 │水上水下作业许可证费 │ 天津海事局 │
├──┼────────────────────────┼───────────┤
│ 9 │报名考务费 │ 市质监局 │
│ ├────────────────────────┼───────────┤
│ │报名考务费 │ 市统计局 │
├──┼────────────────────────┼───────────┤
│10 │历史违章建筑、历史性违章用地收费 │ 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 │
│11 │地热资源管理费 │ │
├──┼────────────────────────┼───────────┤
│12 │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准运证、驾驶员资格证费 │ 市建委 │
├──┼────────────────────────┤ │
│13 │驾驶员资格证费 │ │
├──┼────────────────────────┼───────────┤
│14 │特种作业操作证(IC卡)收费 │ 市安全监管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