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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861”行动计划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861”行动计划的通知
(皖政[2004]4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加快发展、富民强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省委、省政府决定全面实施“861”行动计划,即建设八大重点产业基地,构筑六大基础工程,实现2007年全省人均生产总值达1000美元以上的目标。为确保“861”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861”行动计划的重大意义
  全面实施“861”行动计划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起步阶段的重点任务和行动纲领,其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工业化为核心,以规划为龙头,以项目为支撑,举全省之力,建设一批大项目、大企业、大工程,为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增强经济综合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奠定坚实基础。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实施“861”行动计划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迅速行动起来,扎扎实实地推进这项工作,确保实现各项预期目标。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实施“861”行动计划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861”行动计划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861”行动计划的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承担日常工作。对省政府直接调度的20个重大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2),省政府将采取集体调研、现场办公等方式重点推进。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重大项目调度会议,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作用,坚持每月一通报,每季一调度,了解进度,掌握信息,汇总统计,专题向省政府报告,及时协助各地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协调机构,强化对“861”行动计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市直接调度的重点项目,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政府在分解落实工作目标时,要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分解目标任务,把每项任务细化、量化,变成可操作、可考核的工作内容,落实到人,并建立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861”行动计划协调领导机构要根据本地项目进展情况,对影响项目推进和实施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一些拦路卡壳的关键问题,组织现场调度,实行重点督察,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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