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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完成“十五”污染防治目标的意见的通知

  (三)加大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各级政府要认真组织实施《贵州省酸控区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实施计划》、《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贵州省实施计划》、《红枫湖百花湖水资源环境保护规划》,抓好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项目的实施。要加快二氧化硫治理、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城市清洁能源建设、工业污染源治理等项目以及其他环境整治项目的实施进度。要搞好项目调度,认真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向社会公示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加强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上报。进一步加强酸控区酸雨治理、三峡库区影响区及上游区水污染防治、红枫湖和百花湖及拖长江流域的污染治理。2004年起,全面启动三岔河流域(含夜郎湖)、清水江流域、茅台酒基地污染治理。
  (四)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要建立健全对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等方面的监管机制,提高对固体废物的监管能力,规范对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的管理。要强化对汞、砷等化学品生产、流通、使用和废弃全过程的监管,加强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运营的监管,提高其使用效率。要认真贯彻实施《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开展工业固体废物排放、处置和利用现状普查,大力推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2004年,要完成9个地、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和全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建成2—3个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筹备建设贵州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五)加强环境噪声污染治理。各设市城市要结合创建“绿色社区”、创建“安静小区”工作,深入开展噪声功能区划和噪声达标区建设工作。要加强对社会生活环境噪声的监督管理,特别是要重点控制对城市环境影响大的建筑施工噪声、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和铁路噪声污染。
  (六)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和饮食业油烟污染治理。各设市城市要按照整体推进、狠抓重点的原则,全面开展机动车尾气的年检和抽查工作,特别是贵阳市等重点城市,要在2004年内解决城区机动车冒黑烟问题。要加强饮食业油烟污染的日常监督管理,对排放油烟影响群众健康或位于居民集中区的饮食业单位进行治理,整顿或取缔油烟污染严重的商业场点。
  (七)加强农村污染防治。要重点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同时,因地制宜地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置,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减轻农村面源污染,保护农村饮用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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