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大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各级政府要认真组织实施《贵州省酸控区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实施计划》、《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贵州省实施计划》、《红枫湖百花湖水资源环境保护规划》,抓好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项目的实施。要加快二氧化硫治理、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城市清洁能源建设、工业污染源治理等项目以及其他环境整治项目的实施进度。要搞好项目调度,认真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向社会公示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加强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上报。进一步加强酸控区酸雨治理、三峡库区影响区及上游区水污染防治、红枫湖和百花湖及拖长江流域的污染治理。2004年起,全面启动三岔河流域(含夜郎湖)、清水江流域、茅台酒基地污染治理。
(四)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要建立健全对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等方面的监管机制,提高对固体废物的监管能力,规范对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的管理。要强化对汞、砷等化学品生产、流通、使用和废弃全过程的监管,加强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运营的监管,提高其使用效率。要认真贯彻实施《
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开展工业固体废物排放、处置和利用现状普查,大力推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2004年,要完成9个地、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和全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建成2—3个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筹备建设贵州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五)加强环境噪声污染治理。各设市城市要结合创建“绿色社区”、创建“安静小区”工作,深入开展噪声功能区划和噪声达标区建设工作。要加强对社会生活环境噪声的监督管理,特别是要重点控制对城市环境影响大的建筑施工噪声、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和铁路噪声污染。
(六)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和饮食业油烟污染治理。各设市城市要按照整体推进、狠抓重点的原则,全面开展机动车尾气的年检和抽查工作,特别是贵阳市等重点城市,要在2004年内解决城区机动车冒黑烟问题。要加强饮食业油烟污染的日常监督管理,对排放油烟影响群众健康或位于居民集中区的饮食业单位进行治理,整顿或取缔油烟污染严重的商业场点。
(七)加强农村污染防治。要重点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同时,因地制宜地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置,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减轻农村面源污染,保护农村饮用水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