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
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苏办发[2004]12号 2004年6月16日)
近年来,全省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政务公开的推行,对于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监督、促进机关作风转变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我省政务公开工作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政务公开的广度、深度和实际效果都有待进一步拓展和提高。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现就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这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举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推行政务公开,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扩大对外开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是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有效措施。推行政务公开,有利于政府改进管理方式,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六大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引向深入,为富民强省、“两个率先”作出新的贡献。
二、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全省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目标,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服务。
推行政务公开,要把握好五项基本原则。一是依法公开。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二是真实准确。公开内容必须真实可信。三是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讲求时效,不搞形式主义。四是方便群众。便于群众知情,利于群众办事。五是有利监督。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相结合,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力争经过两、三年的努力,使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覆盖,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成为全省各级政府机关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和施政方式,使机关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消极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进一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