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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开展社区就业工作的通知

  市社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市政府对社区就业工作的职能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社区就业的调查研究;拟定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在社区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对所属社区就业服务机构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并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
  各级就业服务管理局是社区就业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政策指导,业务培训,协调关系,信息收集,社区就业服务中心申办的审批,社区就业劳动组织的认定和《社区就业服务证书》的发放,代管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的档案等,具体指导基层社区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工作。
  各级民政、财政、工商、税务、公安、建委、文化、卫生、银行等职能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众团体组织要按照各自的职能,研究将社区建设管理与社区就业结合,制定促进社区就业工作开展的政策措施,并检查督促优惠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支持和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在社区服务业中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组织起来就业。
  街道(镇)社区就业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辖区内社区就业工作的组织实施,开发就业项目、增加岗位、信息交流、中介服务、技能培训、择业指导、财务代理、税务代理、保险代理、下岗、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协调关系等,并接受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
  (二)建立社区就业目标责任制,层层抓落实。把发展社区就业服务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考核目标。市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全市再就业安置计划,将社区就业目标分解下达给各区(市)县;各区(市)县将目标分解下达到街道办事处(镇)。
  (三)加强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各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社区就业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和支持社区就业工作。各区(市)县要在抓好试点的基础上建立1—2个社区就业工作示范点,市上拟在2003年底之前召开一次全市社区就业工作先进表彰会暨经验交流会。
  (四)抓好基础管理工作。为了确保社区就业的工作质量和效果,强化社区就业基础管理工作。街道社区就业服务中心,要调查了解本辖区内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基本情况,家庭收入及就业情况,做到“五清四到位”,即下岗原因清、家庭情况清、就业需求清、基本特点清、安置结果清;走访到位、关心到位、指导到位、安置到位。建立统计报表制度,每季末由市、区、街道填报开展社区就业工作进展情况统计报表,及时掌握各地区社区就业工作情况。

                         二00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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