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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关于扩大农产品出口的意见

江苏省政府关于扩大农产品出口的意见
(苏政发[2004]53号 2004年6月4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扩大农产品出口,对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为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进一步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开拓农产品国际市场,扩大农产品出口,增强江苏农业国际竞争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今后一段时期加快农产品出口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1.今后一段时期,我省农产品出口工作要以国际市场为导向,以省内优势农产品资源为基础,加大生产要素的整合和集聚力度,加强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出口企业,积极培育农产品行业协会,加快农产品出口市场信息网络建设步伐,加强农产品国(境)外促销和农业招商引资工作,增强我省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提高农业的外向化水平,实现农产品出口快速增长,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2.2004年至2007年,全省农产品出口年均增长15%以上,农产品出口总额在2003年的基础上翻一番。
  二、大力培育具有区域特色和竞争优势的农产品出口基地
  3.积极发展出口优势农产品。从江苏的实际出发,立足发挥比较优势,重点扶持发展特色蔬菜、优质果品、花卉盆景、茶叶、优质畜禽、特种水产、林木产品、草柳竹藤制品等劳动密集型与技术密集型农产品,以及粮食、棉花、油料、蚕茧、竹木制品等精深加工产品。
  4.加大出口农产品基地建设力度。在全省规划建立一批各具特色的优势农产品出口基地,重点建设淮北、沿海、里下河地区的优质稻米、高品质棉花、特色蔬菜、优质畜禽、桑蚕茧基地;宁镇扬、环太湖、沿陇海线地区的优质水果、茶叶基地;沿江、沿陇海线地区的优质干果基地;苏南地区及大中城市郊区的花卉基地;苏中沿江地区的“双低”油菜和盆景基地;沿海、里下河、太湖、洪泽湖地区的特种水产基地;淮北、沿海、沿江地区的林木产业基地;淮北地区和宁镇扬、宜溧山区的草柳竹藤制品基地。
  三、做大做强农产品出口龙头企业
  5.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自营出口。引导龙头企业积极推进机制和体制创新,鼓励龙头企业打破地区、行业、所有制界限,通过联合、兼并、收购、重组、上市等途径,扩大规模,增强实力,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
  6.积极培植外向型龙头企业。对带动能力强、品牌知名度高、产品具有竞争力的外向型龙头企业,在技术改造、原料生产基地建设、申请海外注册、设立海外销售窗口或商务代表处等方面给予扶持,促进其上规模、上水平,增强辐射带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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