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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四川省一号工程协调办公室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成立四川省一号工程协调办公室的通知
(2001年4月16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
  为加快我省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高强度推进“一号工程”的快速实施,省委、省政府决定成立“四川省一号工程协调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公室组成及工作方式办公室主任由省长助理王怀臣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由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研究室、省计委、省经贸委、省科技厅、省信息产业厅、省财政厅及有关单位抽调专、兼职人员组成。办公室实行专职人员和兼职人员相结合的工作方式,专职人员集中办公,履行办公室的各项职责,负责“一号工程”有关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跟踪服务。兼职人员具体负责“一号工程”的重大事项在本部门的组织实施。
  二、主要职责办公室在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组织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推进“一号工程”的实施。
  (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电子信息产业的决定》(川委发〔2000〕49号),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执行情况。
  (二)贯彻落实《四川省加快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川委办〔2000〕89号)的各项政策,促进电子信息类重点优势企业和科技型成长型企业加快发展。
  (三)协调解决制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问题,营造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四)协调省级有关部门和成都市共同作好“一号工程”主要载体——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区发展的服务工作。
  (五)督促省级有关部门对全省电子信息产业重大项目进行跟踪服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六)组织有关部门推动电子信息产业和生物工程等方面成果转化项目尽快实现产业化,引导其在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施。
  (七)协调各地、各部门加快实施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
  (八)根据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趋势,结合我省实际,组织各部门联合开展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战略研究。
  (九)完成省委、省政府和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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