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市政局等十一部门关于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加强全方位宣传力度。宣传工作要贯穿治理工作的全过程。市治超办要制定宣传计划,协调各部门进一步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宣传内容要体现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是为了规范公路运输市场经济秩序,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根本利益,以进一步取得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要公布对违法违规装运超限超载车辆、违法改装车辆和拒绝管理的处罚标准,做到相关企事业单位和车户、司机家喻户晓,促其自改自纠,遵章守法。
  (四)坚持依法治理,树立文明执法形象。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是一场攻坚战,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明纪律,整顿队伍,规范行为,依法开展治理工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责任追究,切实做到“五不准”。即: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准上路执法;上路执法人员,不准不开收费票据和乱收费、乱罚款;车辆没有称重检测的,不准认定超限超载;车辆没有卸载消除违章行为的,不准放行;同一违章行为已被处理的,不准重复处罚。凡是违反这“五不准”的,要进行通报和公开曝光,并由主管部门取消其执法资格,调离工作岗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一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构成违法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决不姑息迁就,真正树立起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五)加强信息通报与沟通工作。在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期间要实行信息报告制度,各区县政府、各委办局要指定专门联络员,加强各部门直接的信息沟通与交流。对治理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运输价格变化情况、干线公路上的货车流量情况、煤粮油等国家重要物资的运输情况和价格波动情况,要及时收集、分析、研究和解决,对治理期间出现的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告市治超办,以便及时妥善解决,避免事态扩大。同时建立应急机制,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六)加强监督检查。市治超办要向社会公开监督和咨询电话,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市纠风办、市政府法制办负责规范、监督各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严防出现公路“三乱”,认真查处和追究发生问题的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天津市市政工程局
                     天津市公安局
                     天津市交通局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