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工商局关于2004年度
加强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办发[2004]236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工商局《关于2004年度加强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00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关于2004年度加强行业组织和
社会中介机构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
(市工商局 2004年7月)
为了加强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管工作,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市领导和市级部门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的通知》(渝委办〔2004〕12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强我市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管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二届四次全委会关于规范和发展中介组织的精神为指导,以创建服务型政府、打造诚信重庆、破除行政垄断和行业垄断为目标,按照市场化原则,推进政府机关与各类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彻底脱钩,理顺政府与中介组织的关系,理顺中介组织管理体制,整合中介资源,优化行业布局结构,整顿中介市场秩序,改善执业环境,确保其独立、客观、公正执业,培育形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的中介服务产业。
二、工作任务
(一)推进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的彻底脱钩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工作意见》(渝府发〔2003〕41号)的要求,认真自查本部门设立、发起成立或挂靠本部门的行业协会及其在人员、财务、业务、名称等方面是否与本部门彻底脱钩的情况,并于2004年9月31日前将行业协会脱钩申请报告、原挂靠单位以及人事、财政、民政等部门对脱钩的书面意见、脱钩方案报市监察局。由市监察局和市工商局牵头,会同市编办、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和市审计局对各部门的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