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江北区部分街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渝府[2004]193号)
江北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变更部分街镇区划的请示》(江北府文〔2004〕211号)收悉。市政府原则同意你区部分街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现批复如下:
同意调整江北区大石坝、石马河、五里店、观音桥街道行政辖区边界;调整大石坝、石马河、五里店、寸滩、唐家沱等5个街道办事处和鱼嘴镇政府驻地;将唐家沱街道办事处更名为铁山坪街道办事处。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一、调整部分街道行政辖区边界
(一)确定大石坝与石马河街道办事处的行政辖区以盘溪河为界。盘溪河以东由大石坝街道办事处管辖,以西为石马河街道办事处管辖。
(二)确定五里店与观音桥街道办事处的行政辖区以鲤鱼池路、洋河东路为界,以东由五里店街道办事处管辖,以西由观音桥街道办事处管辖。
二、调整部分街道办事处和镇政府驻地
(一)同意将石马河街道办事处驻地由玉带山村迁至南桥寺阳光家园1号,其行政辖区范围不变。
(二)同意将大石坝街道办事处驻地由大石坝五村79号迁至大石坝大路村73号,其行政辖区范围不变。
(三)同意将五里店街道办事处驻地由合作村38号迁至建新东路90号,其行政辖区范围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