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停止对上海地区Ⅲ类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初审的通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停止对
上海地区Ⅲ类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初审的通知
(沪食药监械注[2004]547号)
各有关单位:
最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在辽宁省召开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管理程序和医疗器械注册管理程序会议。医疗器械司宣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停止按照独立程序受理Ⅲ类医疗器械注册标准复核,医疗器械注册标准的审查今后将与医疗器械注册资料同时进行。据此,自发文之日起,我局停止对上海地区Ⅲ类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的初审。
特此通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